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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通知》明确,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贷款的,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至6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至75万元。其中,首套自住住房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房查结果为准;首次申请住房贷款以个人征信报告及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此外,多子女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现行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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