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法院驻院调解工作室成功调处一起34名农民工集体讨薪纠纷。

王某等34名钢筋工在泗阳县某小区提供劳务,记工时长23个到96个工时不等,相关工程结束后未领到工资。经核算,包工头李某拖欠工资达13万余元。双方因工资支付问题协商未果,起诉至法院。

驻院人民调解员葛浩接手案件后,多次前往工地进行实地走访,安抚人员情绪,了解工人诉求,并耐心与李某进行沟通。李某表示,自己也想支付工资,但受疫情影响,整体工程进度较慢,发包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工资无法及时发放。葛浩针对李某面临的困难,给出法律方面的建议,同时劝导李某设法周转资金,及时支付应付工资款。在葛浩的真诚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工资支付协议,困扰34名工人的“忧薪事”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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