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异地受理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人到全省范围内任一乡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由系统转交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信息化核对后,符合条件的,户籍地乡镇(街道)受理低保申请;户籍地乡镇(街道)对申请人家庭情况入户调查核实,可以委托常住地乡镇(街道)入户调查,提出初审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户调查的乡镇(街道)将材料报送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按照程序,审批低保。

哪些人可以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及3级、4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等特殊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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