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具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书(手写和制式申请书,需申请人签字并按手印);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在校学生需提供在校证明原件;

5.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6.房屋属自有产权的提供房管证复印件,属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协议复印件;

7.提出申请前3个月物管、水、电、燃料费支出发票原件;

8.拆迁安置或征地农转非人员应提供拆迁安置或农转非的安置协议、房屋补偿费、集体资产分割等有效证明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

9.就业的应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

10.领取养老金的应提供养老金证件或有关凭证复印件,有遗属补助金的应提供遗属补助金证明复印件;

11.夫妻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12.患重病、慢病的提供区级以上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复印件、正式医疗费用发票或费用清单原件;

13.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程序是什么?

个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2个工作日内开展信息核对→乡镇(街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受理/受委托乡镇(街道)完成生活状况综合评估→乡镇(街道)在出具或者收到评估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在村、社区以及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7日→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县(市、区)民政局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果→公布→次月发放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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