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晋江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晋教综〔2023〕31号)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初招工作方案。
(资料图)
一
招生对象
符合《2023年晋江市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招生范围规定的2023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服务区:莲屿街以北、泉安中路以西、迎宾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石鼓路以南、和平路以西所划区域(包括青阳街道青新、青华、阳光、锦青、永福里、霞行、曾井社区,梅岭街道梅山、梅青、桂山、蔡厝社区户籍人口;在区域内购房户子女;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晋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及青阳、梅岭街道直属单位户籍人口;在区域内持社保的务工人员子女)。
二
招收类别及报名安排
(一)第一批次
类别: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和政策照顾对象(驻晋部队现役干部、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等对象子女)。
时间:7月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说明:“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
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下称: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容量不足时将实行分类招生,按“①原住居民子女→②60M²及以上的房产业主子女→③60M²以下的小户型房产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
此类别学生带好以下材料到晋江一中学术报告厅登记报名:
①服务区内原住居民子女
1.学生户籍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上半页复印带有公安局印章的户口簿首页,下半页复印学生个人页);
2.与学生同一个户口簿家长户籍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上半页复印带有公安局印章的户口簿首页,下半页复印家长个人页);
3. 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出生证明、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子鉴定);
4.户主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若户主是学生的父母,则无需再提供此项)。
②服务区内购房落户并实际入住子女
1.学生户籍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上半页复印带有公安局印章的户口簿首页,下半页复印学生个人页);
2.与学生同一个户口簿家长户籍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若与学生同一户口簿家长非产权人还应提产权人家长户籍个人页);
3.产权证(不动产证、房权证或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来校缴交材料的前一周内,在“闽政通APP—泉服务—更多—县区服务—晋江市—i晋江—个人不动产”查询,自助查询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直接下载打印查询结果);
5. 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出生证明、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子鉴定);
6.2023年3月份起至今的水电消费清单;
7.入住相关证明图片。
③符合政策照顾对象
1.学生户籍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上半页复印带有公安局印章的户口簿首页,下半页复印学生个人页);
2.符合相关政策对象家长户籍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上半页复印带有公安局印章的户口簿首页,下半页复印家长个人页);
3.相关政策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
①驻晋部队现役干部提供《军衔证》;
②优秀人才提供《人才证书》、“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或“晋江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平台审核结果或晋江市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居住证》、《劳动合同》、《房产证》等;
③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应提供经教育局核准的入学申请表及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与个人完税证明、社保缴费凭证;
④积分优待对象提供《新晋江人积分优先资格凭证单》;
⑤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晋直属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子女应提供父(母)《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
⑥梅岭户籍原住居民农村二女结扎户(含独女办证户)女儿应提供市卫健部门计生证明;
⑦见义勇为、烈士子女应提供相关证明。
4.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出生证明、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子鉴定)。
(二)第二批次
类别: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
时间:7月12日 上午8:30—11:30。
此类别学生带好以下材料到晋江一中学术报告厅登记报名:
①户籍、房产非同属服务区子女
1.学生户籍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上半页复印带有公安局印章的户口簿首页,下半页复印学生个人页);
2.产权人家长户籍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产权证(不动产证、房权证或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来校缴交材料的前一周内,在“闽政通APP—泉服务—更多—县区服务—晋江市—i晋江—个人不动产”查询,自助查询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直接下载打印查询结果);
5. 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出生证明、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子鉴定);
6.2023年3月份起至今的水电消费清单;
7.入住相关证明图片。
②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
1.学生港澳台侨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港澳台侨身份证的提供港澳台侨通行证或居住证);
2.学生港澳台侨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户籍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上半页复印带有公安局印章的户口簿首页,下半页复印家长个人页)。
说明:A.服务区父(母)购房落户港澳台侨子女应交材料参照“第一批次②服务区内购房落户并实际入住子女”材料;B.服务区父(母)购房未落户港澳台侨子女应交材料参照“第二批次①户籍、房产非同属服务区子女”材料。
三
招生说明
1.由于校园容量有限,学位紧张,本年度招生录取依不同批次、不同类别生的顺序招录,直至学位招满为止。学位不足招录同一批次同一类别学生时,剩余学位采用报名加电脑派位录取的形式。
不符合“两一致”(如集体户、寄户、空挂户等)将逐步推行统筹安排接受学校的办法。
在外乡镇及外县市就读的本服务区区域内购房户子女,学位紧张时,需具备“两一致”入学条件。
2.本文件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即2023年3月1日前办妥的证件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
3.本文件所有购房户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片区内中学入学(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4.所有报名登记入学对象,在学校后续材料验证过程中,如发现造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学校有权解除入学登记,产生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自行负责。
5.在外县市小学就读的本服务区小学毕业生,请于6月25日前提供《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加盖学校公章)》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或“房籍”所在地教委(育)办报名。
来源:晋江市华侨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