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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张翀 通讯员覃进之 孟令波 6月16日,湖北省鹤峰县总工会、人社局、人民法院在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立了工作室,3家单位有关负责人和工作室工作人员讨论并确定了对接工作流程。

近年来,鹤峰县总工会与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峰县人民法院通过“工会+人社”“法院+工会”等工作模式,与县司法、矛盾调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或企业进行协作联动,参与法院、工会、人社3家主持的涉裁、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多元化解劳动争议的优势,构建了资源融合、信息共享、力量联动的 “3+X”劳动争议调裁诉工作对接新格局。

据悉,鹤峰县实行“3+X”共同协作联动模式以来,本着劳动人事争议立案原则,采取“三机制两强化”(建立联动机制、完善宣教机制、推行调解机制、强化人才培养、强化科技应用)措施,按照委派、委托调解工作流程,完成劳动争议诉调工作,提高了调解成功率。自2022年8月至今年5月,成功调解涉及劳务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运费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共23件,调解金额近70万元。今年仅5个月,立案19起,成功诉调11起,金额33.5万余元,有8起正在有序进行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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