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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杨莹莹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魏其濛)一辆神秘的商务车,穿梭于上海市内各大公园及银行,一栋隐蔽的度假别墅,7人怀揣装满现金的包进进出出……只要“帮助”别人转账、取现,就能躺着“赚钱”?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郑某等7人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
2022年12月,上班族小张突然收到了一个来自“公安局”的电话,对方称,小张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涉嫌洗钱,需要小张配合调查:“我们需要查询你银行账户的资金来源,如果没问题的话,我们会尽快解除你的嫌疑,接下来请按照我们的要求做。”电话那头的“警察”语气严肃,还流畅的报出了小张的身份证号。小张没有多想,立刻按照对方要求,将信用卡额度内的50000元钱转到对方提供的账户。
挂断电话后,小张等了又等,对方却并没有按照之前的约定,将钱款在“调查”后转回。发现被骗的小张懊悔不已,立刻去当地派出所报警。通过资金流向追溯、查看监控视频等,一个专替诈骗分子取钱的“职业取款”团伙进入警方视野。
2022年11月至12月,“涛涛”(另案处理)招募被告人郑某、薛某对涉网络诈骗钱款进行取现、转存。薛、郑二人在拿到钱款后购买虚拟货币,转移至“涛涛”指定的账户。同时,两人雇佣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张某、何某甲、朱某、叶某某、何某乙组成取现团伙实施上述行为,其间,郑某与“涛涛”约定团伙分成,租赁某度假别墅用于上述团伙的日常生活住宿,租赁车辆用于团伙出行取现,并提供其本人银行卡用于转存取现钱款。
经查,这一团伙控制的银行账户取现金额共计人民币141万余元。
郑某某到案后供述,7个人其实就是一个帮上家取来路不明的钱的小组,取存款的方式、组织架构、使用的境外聊天软件,都不正常。大家都知道钱是来路不明的,但是为了赚钱,大家一起去做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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