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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方城县人民法院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能动履职,积极探索执行与破产相衔接的“执破融合”工作机制,将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与破除程序的清算、重整功能交互叠加、充分释放,为市场主体清出和重生提供助力和保障。去年以来,共受理破产18件,审结破产案件13件,执转破11件。盘活土地、房产8055.36平方米,土地16.3亩,安置职工54人,3家资不抵债、拯救无望的企业通过破产清算有序退出市场,帮助方城县岩基矿业有限公司通过重整程序实现重整重生。

能动履职,深化“执破融合”改革的实践探索。坚持高位推动。执破融合改革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解决“执行不能”案件的重要改革举措,院党组高度重视,聚焦改革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精心研究谋划、周密安排部署,推动执破融合工作进入运行“快车道”。制定流程规范。印发《方城县人民法院执破融合中心办案操作指南》,明确执破融合案件适用范围、业务规则和工作标准,简化执行案件移送破产要求,统筹立、审、执、破协作配合具体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组建精英团队。打破执行与破产在机构设置、职能分工上的壁垒和障碍,由执行局局长、破产审判庭庭长、资深员额法官等构成“执破合议庭”,设置执转破专员,对案件进行分流、引导、分类、处置,打造一直既善执行又懂破产的专业化审判队伍。

科学管理,助力“执破融合”改革的纵深发展。坚持精准识别。建立案件筛查、评估机制,推进破产原因识别关口、重整和解启动关口前移,根据被执行人债权人数、债权数额、可供分配的资产总额等情况,及时甄别、筛查具有拯救价值的危困企业和“僵尸企业”,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拯救”和“出清”作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坚持一案一策。对部分执破案件涉群体、重大复杂敏感等特点,因案施策,精准制定矛盾预防、处置、化解方案,促进执行程序的债权个别受偿功能与破产程序的概括清偿功能一体融合,确保案件办理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坚持智慧赋能。积极推进司法服务网络化,依托智慧破产系统实现与相关部门、管理人之间的数据共享,同时融合内外网破产申请、债权人会议召开与投票、司法拍卖等线上功能,节约相关主体参与破产程序成本。

协调联动,聚力“执破融合”改革的效果提升。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在办理执破融合案件中,借助执行查控系统,精准查找企业财产,共享“总对总”财产调查结果。执行程序中的财产查封、扣押、评估、处置等成果直接运用在破产程序,避免程序空转和资源重复消耗。优化管理人竞争选任。加强管理人履职监督和业务指导,完善破产管理人名册动态管理,破产管理人均由竞选产生,促进管理人队伍优胜劣汰。同时加强对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采用个案实时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调动管理人工作积极性。搭建府院联动事务平台。加大与党委、政府及配合单位的协作力度,在企业的信用修复、信息变更、简易注销等方面构建常态化交流平台,在破产费用保障、税款缴纳、职工安置等方面争取政府部门支持,使执行程序更有力度,破产程序更加顺畅,进一步提升执破融合精细化水平。(供稿:杜柯 程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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