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撤销权过了一年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赠与撤销权行使期限

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期限也有一定的限制,基于任意撤销权的行使对象的不同而期限不同,如果是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时,期限为一年;但是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行使期限只有六个月。

三、赠与的法定撤销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项:

(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

1、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

2、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其要点在于:

1、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要点在于:

1、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

2、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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