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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6月,一些地方人社部门要求,把高温津贴这项利民惠民的举措落到实处,对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炎炎夏日,劳动者工作更艰辛,劳动强度更大。相关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作为劳动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温津贴发多少、怎么发,关乎劳动者的切身权益,考验着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和力度。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因此,高温津贴被视为“清凉福利”。高温津贴发放有强制规定,但有的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有的用人单位则少发或以实物冲抵。在一些用人单位,高温津贴成为劳动者的“纸上福利”。
近年来,各地人社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监督和检查,为劳动者撑起“遮阳伞”。同时,各地人社部门积极落实劳动保障制度,对涉及高温津贴发放的环卫、建筑等行业进行重点指引,要求保证工作环境安全,为劳动者提供必需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设立中暑急救场所或者配备中暑救助人员、必需药品等。一系列“凉爽关怀”,在炎炎夏日为劳动者送去清凉,值得点赞。
及时足额发放高温补贴,彰显了对劳动者的尊重和关爱。对用人单位来说,用不太多的支出,可以更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相关部门来说,呵护每一名劳动者是职责所在、使命所向。加强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必须辅之以强有力的监督。要实行专项督察,对高温津贴落实不到位的用人单位,加强督促整改和惩戒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监管发力、制度保障、支持维权,形成联动机制,确保高温津贴足额发放,避免“清凉福利”成“纸上福利”,才能让广大劳动者安心工作,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