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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是资本市场永恒的主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证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已超过2.16亿,其中,九成以上是持股市值在50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这是我国资本市场最大的市情,是市场活力的重要来源,也是市场功能正常发挥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立法、司法、监管部门频频打出净化市场生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严厉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组合拳”,通过加强投资者保护,推动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求偿权等各项基本权利有了制度保障,逐步构建起“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投资者保护“防线”。可以看到,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越来越高,股东身份意识越来越强,与上市公司沟通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投资者赔偿的手段和方式也越来越多样。
在全面注册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多层次资本市场在监管理念、制度建设、产品创新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积极变化,投资者保护被赋予了新的定义,只有树立“大投保”理念,建立行政执法、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的立体追责体系,才能夯实资本市场长久稳健发展的根基。
一方面,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范式转换,监管部门不再对新股投资价值作实质性判断,市场化的发行定价模式需要投资者有更强的专业投资能力与风险识别能力,以及对信息披露的理解能力,只有披露信息的准确性、针对性和可读性得到提升,才能更好满足投资者的实际需求,增强投资者对全面注册制改革的获得感。另一方面,注册制需强化市场约束,及时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与追责。监管部门要用好现场检查、现场督导等手段,对虚假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打击,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加强诚信约束惩戒,强化震慑效应,把对投资者损失的赔偿放在重要位置,以形成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的市场氛围。
在新的资本市场生态下,投资者自身也应积极调整投资方式,更关注企业未来长期发展,依据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选择,注重价值投资、理性投资、长期投资;审慎选择规范的投资者教育产品,自觉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活动;在常态化退市背景下,需自觉远离“炒小”“炒差”“跟风买卖”等投机行为,一旦出现因相关证券违法行为遭受损失,要依法维权,积极寻求赔偿救济。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