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桐寨铺法庭在一天内成功调解两起劳务合同纠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三起案件均已履行完毕。

原告刁某诉被告刘某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向原告购买水泥后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的4万元货款始终未给。原告马某诉李某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王某诉吕某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两起案件均是由于原告向被告提供劳务后,被告未支付劳务费,因此成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三起案件为涉农民工工资和涉民生案件,便立即着手查阅卷宗梳理案情,积极与各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了每个当事人的具体诉求,掌握三起案件的基本情况,摸清了案件争议的关键所在。秉承着快速解决当事人纠纷的原则,在征得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劝导、释法说理,最终促使三起案件被告均主动履行,两起劳务合同纠纷的被告把款项送至法院,另外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被告通过微信将款项转至原告。

承办法官收到款项后及时与原告联系,考虑到一名原告正在工地干活,便驱车来到工地将款项送至原告手中,矛盾纠纷得以化解,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供稿:石丰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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