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中心是法院的部门。正常区县级法院的立案庭都设有诉前调解中心。诉前调解中心是积极开展预防机制的一个的工作窗口,当有诉讼发生的时候,在没有正式进行起诉立案的时候,进行双方的调解工作,能够促成双方放弃诉讼,达成和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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