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计提工资?
提前计提工资是相对发放工资来讲的,不是绝对的提前计提,因为会计一般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哪个月的工资应该计到哪个月的费用中去,然而实际工作中,工资发放是必须等到该月过完 了才能计算出每个员工工资,才能发放的。这样,就造成工资计算和发放的滞后性。所以,在该月月末(与其他计提、结转分录一起,一般是当月最后一天),需要根据历史情况或者用别的手段暂估该月发生的工资费用,做计提分录入账。
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
计提工资的时候,工资的会计分录可以分为两部分:(假设次月发放上月工资)
当月计提时: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次月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如果有涉及社保、公积金、个税等,可以这么做:
计提工资分录不变;
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为之前计提的应发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部分
其他应收款--个人公积金部分
其他应收款--代缴个税
银行存款(金额为实发工资)
缴纳社保、公积金、个税时:借:管理费用(相关福利企业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相关福利个人部分以及代缴个税)
贷:银行存款
注: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的做账习惯,可以根据自己的习惯进行计提,不违反相关会计准则和财经法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