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护人可以为未成年订立婚约吗

婚约是指男女两性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在我国,婚约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既不禁止男女两性为婚姻预约,也不保护婚约。而对于未成年人来说, 《未成年人保护法》则明文禁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 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因为,未成年人订婚有着许多不符合社会行为规范的弊端:

(一)剥夺了未成年人将来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的权利。 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结合,订婚是为结婚而做准备的,也理应是双方的完全自愿。而在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完全,尚不理解恋爱婚姻问题的情形下,由父母或 者其他监护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为未成年人订婚,根本就谈不上未成年人对婚姻的自由和自愿,实际上是一种违反婚姻自由的包办婚姻的行为。

(二)导致早婚、非法同居和未婚先孕等不良社会现象及违法的婚姻行为的发生。

(三)影响未成年人的学习和进步,阻碍未成年人的成长。

(四)导致民事纠纷增多。因此,婚姻自由原则要求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当然包括禁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婚的这种包办婚姻的行为。

二、爷爷奶奶是监护人吗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爷爷奶奶不是法定的监护人。除非未成年人的父母双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爷爷奶奶作为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三、监护人能有几个

(一)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的兄、姐;

3、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三)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四)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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