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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官网9月29日消息,南平市印发《支持武夷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15条措施包括推动房地产去库存、支持企业竞地开发、优化审批和营商环境等方面。要求落实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更大程度满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根据《措施》,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房人(仅指自然人,不含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武夷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非住宅商品房(指商业店铺、办公写字楼、商业公寓,不含车位)并完成契税缴纳的,按购房价的3%给予购房补贴。由武夷新区管委会、建阳区政府统筹安排3000万元购房补贴资金,按申请时间顺序发放,用完为止。
优化存量房网签、登记服务流程,在确保交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无需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办理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积极开展“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人民银行南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平监管分局将“带押过户”业务开展情况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评。
放宽入学条件,在武夷新区核心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业主凭不动产权证或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其适龄子女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可按照武夷新区优质学校划片范围申请入学,由市区两级教育部门按购房先后顺序予以统筹安排。明确新出让住宅用地就学安排,在出让房地产用地时,自然资源部门应提前向教育部门征求购房户子女就学安排方案,并在土地出让公告中予以明确。
允许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不少于50%的土地出让金首付款,余款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足额缴纳,约定缴交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鼓励探索“城市更新+房票安置+土地出让”的运作模式,对已在建阳区域内(含武夷新区)参与使用房票的房地产企业(含其子公司或母公司),允许其用持有的未兑付房票,优先结算后用于支付武夷新区新竞得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出让金。鼓励房地产企业接收建阳区房票,购房人持房票购房网签后,其使用的房票按支付节点核算可兑付资金,经住建部门核算认定后,视同相应资金已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鼓励市属国企与央企、省属企业联合成立子公司,从事房地产项目开发。为提高央企、省属企业参与竞买经营性土地的积极性,若其竞得地块,可为央企、省属企业所承建的市本级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度款,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支付,缩短企业建设资金的周转周期。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最低可执行标准执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先行结算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经省税务局核准,当期税款可延期3个月缴纳。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办理留抵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