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据香港证监会官网披露,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前执行副总经理胡锦诚被饬令交出近300万元非法利润,原因是他曾参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交易。
香港证监会官网截图
据通报显示,在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期间,胡锦诚与银行一组同事合作进行一项贷款交易,以便向创隆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资金,让其能作出将华熙私有化的要约。
“当有关贷款于2017年5月22日获银行批准后,胡锦诚在掌握内幕消息的情况下,随即开始利用属于其妻子并由他控制的证券帐户及其个人交易帐户买入华熙股份,并在私有化计划向公众公布之前的大约三星期内,累计买入合共1,275,000股股份。胡锦诚其后卖出大部分股份,获利2,971,604.43元。”
除了上交非法利润外,胡锦诚还受到了禁业处罚。禁止他在未经法庭许可下担任任何香港上市或非上市法团的董事或清盘人,或该等法团的财产或业务的接管人或经理人,或关涉或参与该等法团的管理,为期三年,由2024年7月29日起生效。
此外,还禁止胡锦诚在香港进行证券、期货合约、杠杆式外汇合约或集体投资计划的交易,为期三年,由2024年7月29日起生效。还要求他不得从事构成市场失当行为的任何行为。相关诉讼费用也由胡锦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