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3月30日正式开启。有关报名的具体要求、资格条件、报名方法,东莞市教育局做了相关说明。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0日至4月7日。

二、报名资格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学业考试:

1.具有东莞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往届生;

2.具有东莞市初中学籍的非东莞籍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有所限制:

1.在东莞市初中应届毕业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在东莞报名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办法与本市户籍考生相同。这部分考生可报考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截至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当年的8月31日,随迁子女具有东莞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持有在东莞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或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的,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异地中考”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东莞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所有民办普通高中。

2.在东莞市就读的港、澳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东莞市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报考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普通高中的,需按随迁子女同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3.在东莞市就读的非莞户籍(含港、澳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若其父母至少有一方为东莞户籍的,须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东莞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所有民办普通高中。

(三)在东莞市初中应届毕业且符合下列政策性照顾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考生,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与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的报考和录取资格。这部分考生需将有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校汇总后,由所在学校于4月3日前到市中招办审验,再凭市中招办签署的意见,回原初中毕业学校更改相关户籍信息。政策性照顾条件和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四)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2.户籍和学籍均不在东莞市的学生。

三、报名办法

(一)具有东莞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核准考生资料以及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由市中招办先把学籍管理平台中的毕业生数据导入到中考管理平台,减轻学校工作压力,缩短考生报名时间,实现学籍数据与报名、录取数据等的无缝对接。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个人信息,也可在学校的指导下集中进行网上填报。

(二)具有东莞市户籍但在市外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三毕业证明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试证明(上述证明均须加盖毕业学校和当地县或市一级教育局相关科室或招生部门证明章)、初中阶段三个学年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须加盖毕业学校证明章),在3月30日至4月3日到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园区)教育主管部门报名。各镇(街道、园区)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后在4月4日到市中招办办理有关确认手续之后,方可安排考生到本镇街的学校报名。

(三)初中往届生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三毕业证明,在3月30日至4月3日到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园区)教育主管部门报名。各镇(街道、园区)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后在4月4日到市中招办办理有关确认手续之后,方可安排考生到本镇街的学校报名。

工作流程如下:

东莞市教育局规定,考生的个人信息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录入,考生应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办理。非东莞市户籍的初三学生,计划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考试的,可不参加东莞市的学业考试,但仍需登录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另外,报名后户籍类型有变化的考生,其“户籍类型”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5月2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籍类型”信息的手续。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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