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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称,2023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广东省2023年实施专项计划有高校、地方两个专项计划。
符合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已报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节点为2023年8月31日。(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三)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要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相应录取分数线。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2023年起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有关试点高校,招生学校、招生章程、招生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广东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为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记者梳理发现,省内17所院校共提供2410个招生计划,华南农业大学最多,有450个。
“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相关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纳入本科批次进行,实行单独划线、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
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并在4月19日至25日,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下称“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https://pg.eeagd.edu.cn/ks)完成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方面,4月19日至25日,考生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曾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