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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外发布《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白皮书》以及“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十大典型案例”。白皮书指出,流量推广和直播带货等,引发了新的法律挑战。

白皮书显示,自建院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19695件,结案214469件,其中著作权纠纷占比约62%。随着数据产品、数字藏品和人工智能生成物等新型权利客体的出现,法律保护需求日益迫切;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和数字文旅等新兴产业的兴起,使得司法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商业模式的创新,如流量推广和直播带货,引发了新的法律挑战,包括法律主体认定和责任分配等问题;同时,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迭代升级,正在重塑市场结构,增加了案件审理中事实查明的难度。

据悉,十大典型案例中,4起案例与AI相关,包括AI文生图著作权侵权案、AI生成声音侵权案、“AI换脸”案以及AI形象构成对人格权侵害的“AI陪伴”案。

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一系列创新司法实践,积极推动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数字经济的营商环境优化。在审理一系列涉人工智能案件中,坚持规则引领,鼓励新兴产业创新提质。同时,在“某科技公司诉自媒体名誉侵权”案、“网盘侵权行为禁令”案、“搬店软件”案中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北京互联网法院还大力促进平台经济的有序发展,如在全国首例“车联网”著作权案中明确共同侵权责任,引导智能网联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在司法服务供给方面,北京互联网法院深化“1+N”巡回审判机制,设立数据权益巡回审判庭,推动普法活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该院“天平链”司法区块链平台解决电子数据存证难题,提高版权信息交互效率,降低维权成本。法官还积极参与立法论证工作,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司法智慧。

为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的加快发展,北京互联网法院提出17项具体措施,其中包括:完善数据权益司法保护规则,做好人工智能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和审判工作,为数字藏品等文化产品数字化获取、开发与利用提供规则指引,加强文化贸易、网络游戏、智能网联汽车、电商直播等数字消费领域纠纷化解,规范网络空间秩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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