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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常明 通讯员时光)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家事团队秉承能动司法理念,针对离异家庭儿童探视难这一实际问题,把调解工作再向前延伸,抓前端、治未病,力求多途径、源头化解这个“老大难”问题。
翟某曾是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去年冬天,有位女士来到历下区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因人身保护令必须在法院受理申请后72小时内作出,法官首先向当事人了解情况,以便保证当事人获得有效保护。该女士一见到法官便倾诉了自己的委屈,男方不干家务、不陪孩子、脾气暴躁,女方在向男方翟某挑明离婚之意后,翟某在家大发雷霆,吓得她带着孩子回娘家住。为不与男方见面,女方拒接翟某电话,也不回家,不想翟某竟去她单位闹事,还到她娘家门口大喊大叫,深感不安的她想用人身保护令阻止翟某,在法官明理释法后,女方又起诉离婚。但庭审中女方坚持离婚,翟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在此情况下法院判决二人不准离婚,但向其下发了《家庭教育督促令》,要求翟某改变在家里急躁爱发脾气的行为。因女方始终在娘家居住,翟某见不到孩子,有一天,翟某终于忍不住到学校外面去等候儿子。见到儿子后,翟某上去就抱住孩子,拉着孩子跟自己走。孩子吓坏了,女方立刻报了警,因警情级别不够,警方没有处罚翟某,但女方惊恐万分,再次向法院求助。在法院将“第三方介入式探视”的想法告知翟某夫妻时,二人都不约而同地说:“太好了!感谢你们。”
据历下区法院家事团队罗琳法官介绍,“第三方介入式探视”就是由公证处担当“第三人”角色,按照一定的探视流程和方案,在公证处完成孩子的探视,以免除相关当事人的戒备心和不安全感,全程有监控和记录,也可作为双方日后诉讼的证据。长期以来,因探视权涉及人身权利,难以强制执行,离异家庭儿童探视问题一直是法院执行的一大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