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为大,按照我们这里的风俗,死者应该在上午12点准时埋葬,入土为安。要不是派出所的民警及时化解,说不定会出人命案,而去世的父亲在天之灵也不会安息。我代表家人衷心感谢刘集派出所的同志们。”12月12日,邓州市刘集镇钱集村村民樊某磊感激地说。

事情是这样的。12月7日,该镇钱集村村民樊某磊的父亲去世,准备抬棺下葬时,同村同宗的叔叔阻止下葬,樊某磊情绪激动,持刀在现场乱舞,时间紧迫,恶性群体事件一触即发。

刘集派出所接警后,刘集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红宝感到事态严峻,遂放弃手头其他工作,带领民警快速赶到事发地。张红宝迅速组成社区民警团队,并联系村组干部了解情况。

经了解,当事人一方为樊某磊,对方为同祖同宗的叔叔樊某胜,因为父辈关系不和睦,导致在下葬时,对方不愿意让其死者葬在自家田地内。双方聚集上百余人对峙,亲戚、朋友、村民将近二三百人围观。

死者家属情绪激动,持刀将自己胸部砍了数刀,称谁要阻挡其父亲下葬,就与其同归于尽。而对方坚持不让其在自己地里下葬,并要求改变下葬位置,双方都不愿退让一步。

为化解双方矛盾,张红宝和村干部联系双方在外亲属。同时,民警和村干部不厌其烦从法律法规谈到公序良俗,从土葬风俗谈到邻里关系,遵循“死者为大、入土为安”的俗,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经过情、理、法等引导,经过三个小时的协商,双方决定以和为贵,让死者入土为安,另一方不再阻拦。

最终双方一致同意民警调解方案,中午12点,死者顺利下葬。

刘集派出所民警主动创稳,积极作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情与法”的融合,合理、公正地化解了双方矛盾,促进了邻里关系和谐,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燕天举 曾权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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