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委托方式有哪些?

‌书面委托‌

投资者到证券公司的营业柜台,亲自填写证券买卖委托书,委托证券公司代其买卖证券。这是最传统的委托方式,适合不熟悉电子设备的投资者。

‌电话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向证券公司的计算系统输入委托指令,完成证券买卖。电话委托分为电话转委托和电话自动委托两种形式,需提前与证券公司签订电话委托协议。

‌网上委托‌

投资者通过互联网连接到证券公司的自动委托交易系统,输入买卖指令。这种方式方便快捷,但需注意网络安全风险。

‌自助终端委托‌

投资者在证券营业部设置的专用委托电脑终端上,凭证券交易磁卡和交易密码自行输入委托内容。这种方式适合在营业部现场操作的投资者。

‌热键委托‌

投资者在开通热键系统的电脑上,通过快捷键输入委托指令。这种方式操作简单,适合熟悉电脑操作的投资者。

‌可视电话委托‌

投资者通过接入有线电视闭路线的电脑接收行情,并启动远程委托系统进行交易。这种方式适合在家中操作的投资者,但需要一定的设备投入。

证券市场中委托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新股申购无效委托:

申购数量不符合规定:沪市要求申购数量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深市要求500股或其整数倍,超过规定的上限或下限均无效。

重复申购: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除第一笔申购有效外,其余申购均无效。

资金量不足或价格错误:超资金量申购或申购价格不对,委托无效。

特定情况限制:参与网下发行报价的配售对象,其网上新股申购无效;新股申购撤单委托也无效。

交易过程中的无效委托:

委托价格超出涨跌幅限制:股票、基金交易委托价格超过规定的涨跌幅限制,如主板市场超过10%,ST股票和*ST股票超过5%,均属无效。

非交易时间委托:在非交易时间段内提交的委托无效,投资者应在交易日的开盘至收盘时间内提交。

账户资金不足:买入委托时,若投资者证券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交易金额,该委托无效。

申报数量不符合规定:买入股票、基金、权证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债券交易需为1手(10张)或其整数倍,否则无效。

价格申报错误:申报价格不符合股票、基金等特定规则,如A股、债券交易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不为0.01元人民币或其整数倍,无效。

集合竞价阶段的特殊规定: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部分撤单申报可能无效,且申报价格受到特殊限制,如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或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委托无效。

系统错误与异常情况:

系统故障、网络延迟、数据错误等也可能导致委托无效。投资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及时联系证券公司或交易所寻求帮助。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