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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黎平县流浪乞讨人员精准救助,切实保障好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黎平县民政服务保障中心作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第一站,按照“自愿救助、主动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积极推进“救助寻亲、护送返乡”工作。
7月27日,黎平县民政服务保障中心主任朱红莲带领黎平县救助管理站一行人,再次到黔东南州精神病医院探访住院的流浪精神障碍人员。探访工作中,工作人员根据流浪人员外在语言表现,使用汉语、侗语双语切换交流。在交流中得到了一个重要信息,其中一名流浪人员说出了一个地名。工作人员根据最新获取的地名线索,当即与地名所在地的救助机构取得联系,经核实情况属实,目前正在与公安采用DNA比对中。
自黎平县救助工作深入开展以来,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在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综合治理、落户安置等关键环节上建机制、压责任、提质量、优服务,实现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档升级,让流浪乞讨人员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与温暖。
通讯员 杨铭
编辑 李春梅 石清泉
编审 吴思凝 杨理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