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资料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上海阿拉丁
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
于2023年7月25日对公司2022年度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现场检查
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滕晶、李晶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7月25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滕晶、贾喻杰
(五)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独立性以及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查看上市公
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查阅并收集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查阅
并收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
料;查阅并收集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查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资料;检查公司及董监高所做承
诺及履行情况。
二、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收集了股东
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并
查阅了公司其他内控制度。
核查意见: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的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
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
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取得了公司2022年度对外公开披露文件,并对公告文
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文件资料等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到三会文件、业务
合同、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其中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
层人员名单、机构设置和运行文件、银行账户,其中重点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
核查。
核查意见: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清单、三方监管协议、
银行对账单及重大资金来往的相关银行凭证、合同文件,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
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对公司财务总监等进行访谈,同时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
使用项目和银行流水进行了核查。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2023年3月30日)之
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对超出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公司独立董事就
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核查意见:经核查,除2023年存在上述问题外,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三会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决策文件、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对
公司高管进行访谈,核查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核查意见: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
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核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部分重大销售合同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并通过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
情况。
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上市以来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绩不存在
大幅波动的情况,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一)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
(二)公司应继续严格强化内部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募集
资金按照规范存放及使用。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人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阿拉丁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人与
阿拉丁高管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人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
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2022年度,阿拉丁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
披露情况,公司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经营状况等方
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