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

第十一条 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周期为 1 年。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周期为 3 年。

第二章 监理企业信用评价

第十七条 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分为 AA、A、B、C、D五个等级。评分对应的信用等级分别为:

第四章 信用评价管理

第二十九条 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纸质资料及信用评(扣)分、信用等级等的电子数据资料保存期限应不少于 5 年。监理工程师的信用评价资料应不少于 6 年。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