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格兰仕子公司举报云赛智联(600602.SH)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嫌低价转让上海松下微波炉有限公司(下称松下微波炉)40%股权一事,云赛智联发布澄清公告称不存在低价转让上市公司资产的情形;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松下电器)也回应第一财经称有意向受让这40%股权,且有优先受让权。

格兰仕集团全资子公司广东创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创扬投资)6月13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递交举报信,举报云赛智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扬子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扬子江公司)在转让松下微波炉40%股权过程中,涉嫌低价转让上市公司资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16日,创扬投资财务中心负责人下午在与媒体的线上交流会上表示,如果有超过2个及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最终的转让价格肯定会高于评估价。创扬投资还向相关国资部门、纪检部门以及证监会进行了举报。

云赛智联否认低价转让资产

对此,云赛智联认为举报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

根据云赛智联的介绍,松下微波炉成立于1994年8月,由松下电器控股60%、扬子江公司参股 40%,经营期限为30年,至2024年08月21日止。鉴于此,云赛智联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决定将扬子江公司所持松下微波炉40%的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以202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松下微波炉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4.86亿元,扬子江公司持有40%股权对应价值为1.94亿元。对松下微波炉40%股权转让事宜,云赛智联在2023年3月29日发布了公告。云赛智联认为,本次交易从项目立项、价值评估到公开挂牌的全过程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证券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流程。

云赛智联指出,根据松下微波炉合资合同关于同业竞争的限制条款规定,创扬投资和明庆公司(格兰仕集团另一关联公司,也申请受让松下微波炉40%股权)不符合同业竞争限制条件,不具备受让资格。因为格兰仕为微波炉生产企业,与松下微波炉存在同业竞争。对于合资参股方的同业竞争限制要求,在松下微波炉1994年8月成立时的合资合同中已约定、并非新增。

云赛智联还提到,此次转让行为的批准单位上海仪电集团(云赛智联的控股股东)有权决定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受让条件。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产权交易机构负责意向受让方的登记工作,对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受让条件提出意见并反馈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与转让方意见不一致的,由转让行为批准单位决定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受让条件。” 云赛智联认为,根据上述国资管理规定和合资合同的同业竞争限制条款,上海仪电集团对创扬投资和明庆公司的受让方受让资格确认结果为不通过,法律依据充分。

松下电器6月15日也向第一财经记者发来对此事的回应:松下电器是松下微波炉的控股股东,有意向受让松下微波炉剩余40%的股权,且有优先受让权。此次公开挂牌交易,全过程是基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证券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及流程推进,不存在涉嫌低价转让松下微波炉资产情形。

格兰仕执着收购为哪般

创扬投资在6月13日递交的举报函中认为,受让方同业竞争限制的条件,没有在松下微波炉40%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上海联交所)挂牌公开转让时,列入受让方资格条件中。上海联交所5月12日向扬子江公司发送了创扬投资的受让资格反馈函。按照上海联交所的规定,扬子江公司应当在收到受让资格反馈函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否则视为同意。但扬子江公司迟至5月29日才作出书面回复,创扬投资已符合受让方资格。

格兰仕相关人士6月15日晚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次举报,是希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目前此次转让还处于受让资格确认的阶段,松下微波炉40%股权转让的结果还没有最终出来。“格兰仕只想公平参与此次股权转让的竞购。”

针对云赛智联的澄清公告,创扬投资财务中心负责人6月16日下午在与媒体的线上交流会上表示,对松下微波炉40%股权的评估价问题,不做评价,但是按上海联交所的交易规则,如果有超过两个及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最终的转让价格肯定会高于评估价。基于以上情况,创扬投资已向相关国资部门、纪检部门以及上交所、证监会进行实名举报。

通过两家关联公司去申请受让,子公司在受让资格被确认为不通过时举报相关公司,格兰仕为什么这么想拿下松下微波炉40%的股权?即使拿下,又不是松下微波炉的大股东,一旦在合资公司中与大股东战略意见不同怎么办?对此,上述格兰仕相关人士说,希望合作共赢,按公司法和章程管理公司。

今年格兰仕明确了“赢增长”的发展方向,不过微波炉行业整体的产销量都出现了同比下滑。“格兰仕这次阻击松下,主要还是为了出口市场,因为出口占了格兰仕收入的大头。”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认为。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松下微波炉的营业收入近20亿元,产品主要面向美洲、欧洲、大洋洲、非洲及东南亚等海外市场并返销日本,中国市场销售占比不到1/5。

(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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