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刘婕)近日,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四川省2023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提出突出低碳引领、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发展思维、健全治理手段等内容。

突出低碳引领,积极减缓气候变化

一方面,着眼长远,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出台《四川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加快出台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和支撑保障方案,推动各市(州)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指导省属国有企业研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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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立足当前,推动加强清洁能源、动力电池、晶硅光伏等产业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已核准备案的超过1000万千瓦光伏和风电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支持城市、园区、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推动新建污水处理厂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白酒等行业园区和重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回收利用甲烷。

强化风险意识,强化气候变化适应

加强气象保障服务,建设省级气候监测评价服务系统平台,加强短期、中长期气候预测和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警。制定实施《四川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启动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十大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加快建设更具韧性的气候适应型城市。

在水资源领域,加快建设亭子口灌区一期等49个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争取开工引大济岷工程,推进安宁河流域水资源配置(打捆)工程。在基础设施领域,提升铁路、高速公路、下穿隧道、高原电网防灾减灾能力。在农业农村领域,做好农业重大病虫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控。在林业草原领域,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加强森林防灭火设施建设。在能源安全领域,落实《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年)》,增强电力系统气候韧性。

坚持发展思维,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

以发电行业为重点,实施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数据及信息存证、排放核算与报告、排放报告核查、复查复核检查全流程监管,推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做好碳排放配额预分配、调整、预支、核定,按时足额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对碳排放配额缺口较大的重点排放单位,组织开展帮扶指导。

推动转型金融、绿色金融与气候投融资协同发展,规范碳基金、碳资产抵质押贷款等碳金融业态。深化推进四川天府新区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探索构建气候投融资与绿色金融协同并进、差异发展的工作机制,建设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气候友好型企业库,支持四川银行打造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实现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市(州)全覆盖。

健全治理手段,完善气候治理体系

压实目标责任,科学分解下达各市(州)“十四五”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编制2020、2021年度省级温室气体清单,加强重点城市温室气体监测站点建设。

深化各类试点。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申报国家碳达峰城市和碳达峰园区试点,全面推进省级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支持广元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具有巴山蜀水特质的国家气候适应型示范城市。评选确定2023年国家级示范城市推荐名单和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此外,四川还将推动成都大运会绿色低碳办赛,实施碳中和。制定《四川省绿色低碳名特优新产品目录》,推动山地灾害与工程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青藏高原气象研究院等平台建设。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在碳达峰碳中和、气候投融资、碳普惠等领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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