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院如何传达通知给行政机关
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可以通过向行政机关发送起诉状副本等材料的方式,来通知行政机关。如果法院已经立案的,应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而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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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诉讼要遵循哪些原则
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1.选择复议原则
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三、行政诉讼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诉讼的主要特点有:
1.规定被告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案件是当事人控告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案件。
2.它解决的纠纷,是政府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同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行政纠纷。
3.它规定的行政诉讼,是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控告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诉讼。
4.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5.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找法网提醒您,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