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资料图)
02抗菌药物如何分级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详见《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版)》)
03医师如何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注意:药师也需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04不同职级医师对应不同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05开具抗菌药物处方要求1.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3.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4.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5.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6.医疗机构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限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7.其他: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需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开具。
编辑:朱少昱
资料:区卫健委
* 转载请注明来自浦东发布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