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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深圳举行首批贸易型总部企业颁牌仪式,深圳市商务局局长张非梦为20家贸易型总部企业颁发认定牌匾及证书。培育认定贸易型总部企业,对进一步推动深圳高水平对外开放,提高贸易集聚度和辐射力,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增强对全球资源要素的配置能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大湾区交汇点,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首批认定的贸易型总部企业,涵盖国内批发零售、国际货物贸易、物流仓储、国际服务贸易以及平台交易业务四大类别;企业性质涵盖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多种所有制形式。企业2021年营收超过8000亿元,在深圳市外设有分支机构超过450家,3家平台企业注册会员超过6600万个,贸易品种涉及大宗商品、农产品、集成电路、高新技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

2022年,深圳内外贸融合发展取得新突破,外贸进出口3.67万亿元、增长3.7%,内贸销售额4.95万亿元、增长4.9%,均创历史新高,其中出口2.19万亿元,规模连续30年居内地大中城市首位。

据介绍,2023年以来,深圳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视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召开多次专题会,研究部署外贸保稳提质、批发零售联动制造业等重点工作。接下来,深圳市商务局将进一步发挥贸易型总部企业的支撑作用,出台《深圳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全面优化内贸外贸领域的政策措施,培育更多高能级贸易主体和贸易平台,汇资源、搭平台、拓市场、强推广,推动深圳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

此外,深圳市商务局今年修订了《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相关要求进行了优化,同时匹配全市产业政策和总部政策等,全面提升贸易型总部企业政策的含金量,激发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的动能。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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