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的执行法院是:对财产部分,应当由主持调解并制作调解书的法院或者是与其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对其他义务的执行,则是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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