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勇往“执”前无惧严寒 豫剑执行护佑民生

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高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及10万元以上执行依据为调解书案件的执行质效,12月9日清晨,西峡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凛冽的寒风中集结完毕,利用周末休息时间持续开展“豫剑执行”攻坚四季度专项执行行动。

行动前,各执行团队已经对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摸清了被执行人日常活动场所及名下财产线索,锁定了有履行能力、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作为重点执行目标,确保执行工作有速度、有力度、有成果。随着行动开始,各执行团队奔赴城区及乡镇执行现场。

“法官,我这就履行我的保证责任......”被执行人王某联系亲友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据了解,赵某与孟某、王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孟某分期向赵某偿还借款本息,王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然而调解的给付期限到期后因孟某仍未向赵某还款,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王某属于一般保证人,在主债务人孟某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抵偿债权的情况下,王某才负保证责任,所以在执行中王某一直以孟某有钱还债为由不同意立即承担保证责任。执行干警在经过线上查控、线下调查,仅从孟某处执行了不到一万元的财产,剩余债务仍有6万余元无法清偿。在今天行动开始后,执行干警兵分两路赶至被执行人孟某和王某家中,将二人拘传回法院。

在法院,执行干警一面告知孟某要想办法筹措资金偿还债务,不然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另一面向王某告知孟某现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需要其履行保证责任,并出示了孟某执行不能的证据和拘留决定。同时也向孟某和王某讲述了申请人赵某因家人住院急需用钱的情况,在执行干警法理情理双管齐下的调解下,申请人赵某放弃部分利息,王某先承担保证责任,后续向孟某追偿。于是执行干警这才将此前保全的王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进行划扣,该案一次性执行完毕。

截止当日,本次集中执行共拘传13人,拘留2人,和解3案,执行完毕1案,执行到位19.5万元,取得了丰硕战果。执行工作事关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西峡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重拳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稿: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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