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去医保中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医保报销分的比较细,我们将分为门诊和住院两种具体情况。

一、门诊

(一)使用医保卡到门诊看病,实时结算,无需报销。

(二)无医保卡到门诊看病,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疗蓝本)。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4、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普通门诊、急诊收费的收据原件、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处方按日期粘贴在收据后面)。

5、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6、经办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单位经办人将所有单据录入企业版软件,将生成的电子信息及报表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报销费用。

二、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4、经办流程: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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