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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法官,谢谢你,这笔钱我等了八年了!”收到货款后李某向承办法官连声道谢。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桐寨铺法庭通过“判后答疑+释法析理”方式,促使被告履行了判决义务,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
2016年起,被告赵某陆续在原告李某的布匹店里批发布料,期间通过现金、转账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货款迟迟未支付,由于货款赊欠时间长达八年之久,且双方账本记录过于混乱,货款金额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李某诉至唐河县法院,要求赵某支付17376元货款。
庭审中,李某认为赵某仅支付了一部分货款,尚欠17376元货款未结清。赵某则辩称货款已经全部还清,且多给了2213元,面对这笔“剪不断,理还乱”的“糊涂账”,双方争论不休。
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一边梳理案情及双方争议焦点,并告知当事人起诉要尊重客观事实,提供充分证据。法官详细询问了当事人关于借款情况的细节,在多次调解未果后,法庭根据证据规则,结合证人证言、来往账单、录音摘录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依法认定原、被告间存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基于查清的事实,判决被告赵某向李某支付货款13976元。
为更好地化解矛盾,宣判后,法官结合案情实际,就证据采信、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做了细致的讲解,双方均认可判决结果。在法官的督促下,被告履行了判决义务,一笔八年的“糊涂账”终于解决了。
今年以来,唐河县法院桐寨铺法庭积极探索建立“未病先治、初病防变、已病治本”的三段式解纷工作机制,主动将审判职能向后延伸,树立“立审执”一体化理念和穿透式审判思维,促进纠纷实质化解,取得显著成效。(供稿: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