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 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 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股票回购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1.要约回购
是指上市公司在回购要约中,向所有投资者表示以一定的价格回购一定数量的股份。根据要约价格不同,又可以分为固定价格回购(FIXED-PRICE)以及荷兰式拍卖回购DUTCH AUCTIONS)。
2、公开市场回购
是股票回购最常用的方式,是上市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在公开的证券市场回购自身发行的股票,并需要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披露购回股票的意图、数量等,又称为集中竞价回购。
3.协议回购
是指上市公司以协议方式,从特定的股东手中回购其持有的部分或所有股票的方式,回购数量、时间、价格均由协议双方协商达成。
4.可转让出售权回购
是指上市公司赋予公司股东,在特定期间以一定的价格向公司出售所持股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