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摄影师称上百张原创作品被视觉中国索赔8万多元”一事引发大家热议。8月15日晚,视觉中国回应此事称索赔原创者8万元系误解,对此,涉事摄影师表示不接受其观点,并要求视觉中国停止侵权。8月16日,戴建峰列举出的相关摄影作品,已无法在视觉中国的网站检索到,疑似已下架。


(资料图片)

作为以“视觉内容”生产、传播和版权交易为核心的互联网科技文创公司,视觉中国发现自己被侵权而索赔,原应该堂堂正正,为什么成了“误解”?

按照视觉中国的解释,涉事图片系该摄影师授权图片库StocktrekImages进行销售,Stocktrek Images又将相关图片授权给Getty Images销售,而视觉中国作为GettyImages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合作伙伴,拥有对包括涉事相关图片在内的完整的销售权利。其言外之意,尽管自己对涉事图片拥有权利,但因为存在多道转售链条,涉事摄影师未必完全知悉。

也许正因为视觉中国认为仅仅是“误解”,所以在事件不断发酵的同时,涉事图片仍然在销售,而且视觉中国极有可能还在继续为这些图片的版权而索赔。

然而这种说法迅速遭到了摄影师的强烈质疑。按照摄影师的说法,他已与Stocktrek核实,得到的答复是,“视觉中国无权销售我的作品,也没有我作品的任何版权。Getty无权将我的作品再次转授。”

不难看出,这一事件是非曲直的关键在于,摄影师和其他平台达成的授权协议究竟包含了哪些具体内容。如果摄影师仅授权给其他平台销售,其本人与该平台也未再次授权其他平台转售,则视觉中国显然属于侵权的一方。

既然如此,在涉事双方各自拿出有力证据之前,先不妨“让子弹飞一会儿”。而网民之所以群情激愤,其原因倒也简单:视觉中国是一家有“前科”的公司。

2019年4月11日,视觉中国宣称对“人类首张黑洞照片”拥有版权一事让舆论哗然,随后有媒体致电欧洲南方天文台德国总部,得到了工作人员的明确回应,“黑洞图片向全人类开放,我们欢迎使用”;很快,视觉中国又遭到共青团中央官微对其拥有国徽、国旗图片版权的质疑,图片版权问题迅速成为公众讨论焦点,视觉中国随即下架了国旗、国徽照,并公开致歉。

与此同时,视觉中国维权的“业绩”也在网上引发了热议。有报道称,短短5年,视觉中国发起的诉讼案件高达万件,几乎平均每天都有10多起官司在打,其中不乏“9张图片索赔18万元”等赫赫“战果”。

维权积极不是坏事,针对视觉中国,舆论的最大争议集中在两点:一是从大量案例可以看出,视觉中国的版权主张往往存在瑕疵,乃至涉嫌把版权不属于自己的图片据为己有,二是视觉中国建立的赢利模式近于“碰瓷”甚至“勒索”。

2019年12月,因为版权争议,视觉中国网站曾经被监管部门约谈,一度停服整改。后来视觉中国回复投资者称,“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公司开展了全面自查及整改工作。经过用户测试,整改达到预期目标,网站恢复上线。”

现在,又爆出了新的热点事件。在这起事件中,视觉中国究竟是“前科”再犯,还是涉事的摄影师出现了“误解”,当然必须辨明,这是检验视觉中国的整改是否真的成功的契机。

如果事实证明视觉中国仍然在冒充权利人,进而主张不应有的权利,舆论应该支持涉事摄影师积极诉诸法律,因为事件很可能会唤醒更多著作权人的版权保护意识,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视觉中国引发众多负面评论的根源,与某个具体事件有关,更因为其长期以来将正当的版权保护行为转化成了牟利的手段。然而这种行为究竟应该如何定性,是否合法,有关部门也需要尽早给出明确的说法。(南方都市报社论)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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