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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务局8月8日发布关于提高汽车以旧换新标准的公告。公告提出,对按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要求,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由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7000元,分别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对已提交申请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按照调整后的补贴标准执行。消费者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4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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