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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晚,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发布《关于账号信息假冒仿冒官方组织的规范》,加强账号信息监管。

文中称,为进一步加强账号信息的规范管理,为用户提供绿色、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坚决打击假冒仿冒媒体、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等行为,特根据《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制定以下账号信息监管规则。

一、禁止账号信息中含有假冒仿冒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内容

公众号账号名称设置环节,若名称、简介和头像含有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国家政府职能类组织关键词、标识的,只允许对应的主体设置,否则不得使用该类名称。

违规示例

二、禁止账号信息中含有假冒仿冒新闻媒体、社会群体等机构组织的内容

假冒仿冒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违规示例:

1)混淆新闻媒体违规示例

2)混淆地方群体组织违规示例

公告将于2023年1月16日正式生效。公告生效后,平台将按照运营规范,对涉及以上假冒仿冒行为的违规账号,根据违规程度采取删除账号信息等相应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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