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佛山市公安局牵头制定了2023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和分配方案,日前已经市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布。
2023年度全市积分入户
(相关资料图)
指标数为10600个
具体分配为
全市的指标数较去年
增加了1600个
其中禅城区增加300个
南海区增加400个
顺德区增加300个
高明区增加500个
三水区增加100个
指标数和分配方案说明
1、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同时办理随迁入户手续。随迁人员不计入指标数。
2、各区每季度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根据入户指标数和积分高低确定入户名单。每个季度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的,将于下一个季度初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因此,指标计算周期以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日期为准,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第四季度剩余的入户指标与2023年第一季度的指标叠加使用。
3、各区可根据本区新市民居住分布、经济发展水平、公共资源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将积分入户指标数按季度自行分配。
4、为了将积分入户指标数合理分配落地,各区签发的《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只限于签发所在区、镇(街)入户,不能跨区、镇(街)办理。
温馨提示
01
符合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无需申请积分也可直接申请入户。已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3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可直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随迁。
02
办理积分入户指南。申请积分入户的条件: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新市民可通过“佛山新市民服务通”微信小程序申请,也可以到线下窗口申请,具体的政策和线下窗口服务地址可到“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查阅。经申请获得《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的新市民,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入户,也可持有关资料到拟入户地的公安户政窗口申请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