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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印发,明确自2022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推行自有工人施工试点。截至目前,该方案实施两个多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工人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已“带编”上岗的受访农民工表示,收入稳定有保障,部分建筑企业则对新政策带来的经营成本有所担忧。
“重庆对农民工的新政策已经实施两个月了,不少劳务工人直接跟企业签了合同,大家以后都有可能成为企业的自有员工!”近日,中建三局重庆分公司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科学城院区项目焊工班长杨云平正给几名年轻工友分享着他刚刚获知的消息。
杨云平口中的“新政策”,是重庆市住建委于2022年7月会同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所明确的,自2022年12月1日起,重庆纳入试点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施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推行自有工人施工试点。
随着《方案》的逐步推进,农民工“带编”上岗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工人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成为企业自有工人的受访农民工表示,收入稳定有保障,工作也更有尊严,部分建筑企业则对新政策带来的经营成本有所担忧。
“带编”上岗让收入更稳定
“成为企业的自有员工后,意味着分包老板的环节没有了,农民工不仅收入更高、工作更稳定,而且各项福利都有保障。”今年51岁的杨云平干了20余年的焊工,在全国三四十个工地待过,直到两年前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才逐渐稳定下来,平均年收入也有近10万元。
“农民工经常是一个工地的活儿还没干完,就要提前联系下一个工地,否则就会没活儿干。”重庆津北贵福建设集团公司的工人王波告诉记者,自己以前通常是拿日工资,一个月收入最高能挣6000多元,少的时候只有三四千元。
3个多月前,王波报名参加了高级技工工种的培训考核,合格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王波说:“这次共有52人通过了此次高级、中级技工工种培训考核,并成为了正式员工。”去年12月底,王波按时收到了上月工资1.2万元,他将手机里的到账信息看了又看,心中充满感慨。
记者了解到,根据《方案》,农民工经培养后与建筑业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直接成为自有工人,逐步让“包工头”退出舞台。其中,津北贵福公司作为重庆首批、江津区唯一试点企业,率先组织了相关技能培训考核。
目前,重庆首批试点的22家企业均开展了相关技能培训考核,并与考核合格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部分未纳入试点的国企、在渝央企也纷纷开展各项吸收和培育农民工成为企业员工的行动。
部分企业表示面临“两难考验”
“农民工成为企业正式员工,一方面解决了工人的后顾之忧,让大家安心从事建设工作,另一方面,也能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质量,实现双赢。”杨云平如是说。
然而,随着重庆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民工“带编”上岗引发了部分建筑企业的担忧。重庆一家民营建筑企业的财务总监周胜坦言,民营建筑企业的工程任务不固定,用人需求也时多时少,如果自有工人过多,一旦接不到工程,就会造成“窝工”,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负担。
部分民营建筑企业的负责人则表示,新政策的实施是对他们的一项“两难考验”:不进行用工改革、培养自有工人,接项目将受到限制,培养自有工人又不得不考虑经营成本。
记者注意到,《方案》的试点时间从2022年12月至2025年底。期间,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在承建项目上企业自有工人人数在试点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应分别达到施工现场总人数的10%、25%、50%以上。
中建三局重庆分公司机电部负责人张劲松认为,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培养自有工人都是大势所趋。他说:“目前,建筑领域普遍面临劳务用工管理松散、老龄化严重、流动性大、技能低、劳动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农民工‘带编’上岗,能让公司的技能培训落实到位,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素质,同时也能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提升工人的归属感和幸福指数。”
消除顾虑需要“容错机制”
针对“农民工是否愿意成为企业自有员工”的讨论,《工人日报》记者采访了近20名一线工人。其中,45岁以下的受访者普遍表示,若在取消劳务分包环节的同时,还能进入国有建筑企业当员工,他们十分愿意;45岁以上的工人则称,他们的年纪已经无法满足社保缴纳15年的情况,对进入企业能否享受退休待遇有疑虑。
“我们在建筑工地干了一辈子力气活,现在建造模式发生了变化,今后可能会失业。”今年53岁的廖祖华担忧地说,他目前所在的工地多了很多大型机械设备,建筑方式也不再是简单地使用钢筋混凝土,而是把生产好的零部件运到现场组装。
首批参与试点的中冶建工钢构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王中林坦言,随着装配式施工的流行,公司的钢结构加工制作、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等技术工种,基本上都是采用自有工人,但企业劳务派遣工和劳务分包农民工比例仍在40%左右,要将这部分人员转化为自有工人存在一定难度。
人力资源专家表示,要消解部分农民工和企业的顾虑,需要建立相应的“容错机制”,并建立一系列配套政策。比如,给予试点企业适当帮扶,对已成为企业自有工人的农民工畅通晋升渠道,促进政府与企业、农民工三方协商补缴大龄农民工社保等。
“建立自有工人实质是对现有建筑业劳务模式的一次改革和创新,这也是目前建筑业未来发展的需要。”重庆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实际上设立了“容错机制”,试点企业可根据工程项目需要,使用临时用工,但临时用工数量不得超过企业自有工人总数的10%;建设单位应向施工企业提供相应的工程款支付担保,运用经济手段来解决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的问题;同时,对试点企业全部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
(黄仕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