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统计局18日消息,1至10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342.82亿元、同比增长5.5%,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快2个百分点。

具体来看,限上法人单位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额增长了9.7%,其中烟酒类、日用品类分别增长13.0%和14.2%。

第二轮“以旧换新”政策效果持续显现,家电、汽车销售保持增长。限上法人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6.4%,比前三季度快0.1个百分点;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6.2%、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增长36.8%、家具类增长13.4%,分别比前三季度快3.3个、4.5个和2个百分点。

国庆假期消费热,带动全省住宿餐饮消费延续良好势头。限上法人单位餐费收入增长13.5%,客房收入增长5.6%、比前三季度快0.8个百分点,其中10月份单月增长了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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