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沙堰法庭联合人民调解员,灵活运用多元解纷机制,通过“背靠背”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高效化解纠纷,最大限度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这是一起因长期积怨而产生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陈某系山东人,长期在新野县做收购大葱生意,和被告李某因琐事产生口角争执,双方因此积怨。2024年10月,李某酒后偶遇陈某,当街拦下陈某,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后李某殴打陈某,致使陈某受伤,住院花费两千余元。现陈某要求李某向其道歉,李某认为陈某出言不逊,自己没有做错,不同意道歉,双方争执不下。陈某表示,自己作为外地人,并不想多生事端,只是咽不下这口气,只要李某道歉就可以既往不咎。
承办法官了解事情原委后,考虑到此案件的争议焦点并非赔偿数额的问题,若简单依职权判决,只会使当事人关系僵化、积怨难解,不利于村内和谐风气,于是立即联系了该村人民调解员,一同开展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人熟、地熟、事熟,且作为村内德高望重的人,其释法明理更易让当事人接受。
根据该案的情况,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多次到双方家中做调解工作,认真了解事情原委,为双方讲法理、摆道理。先通过“背靠背”分开调解,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放下成见、互相体谅、换位思考。双方矛盾逐渐缓和后,法官趁热打铁,又通过“面对面”解开心结,从法律、道德、邻里关系等多个角度释法明理,引导他们以宽容和理解的态度对待彼此的误解和冲突。最终,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诚道歉,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近年来,新野法院沙堰法庭以“心法如一 和睦乡里”为办案理念,充分借助社会基层力量,发挥村干部、村民调解委员会、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熟悉民情、贴近群众的优势,努力打造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下一步,新野法院将进一步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和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引入多方社会力量参与到纠纷解决中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纠纷解决诉求,共同绘就多元解纷新“枫”景。(供稿:张书欣 赵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