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杨高忠)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围绕常态化扫黑除恶、命案防控、禁毒大扫除、防范打击电信诈骗新型犯罪等工作,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切入口,着力从三个方面抓强化、抓落实、抓保障,切实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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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到位”抓强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思想认识到位。深溪镇党委、政府清醒地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镇、村、组三级人民调解机构,大力培养人民调解员64名,组建调解委员会10个;加强和规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中心,深溪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主任,综治中心主任、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聘任专职调解员1名;各村(居)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主任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集合治保会、调委会、团、妇、兵等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全面开展各项工作,从而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
工作落实到位。深溪镇印发了《关于印发<深溪镇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五有六统一”标准(五有:有办公场所、组织体系、规章制度、资料台账、工作标识;六统一:统一标牌、印章、文书、标识、制度、程序),建立了定期调度工作制度,研判各村(居)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治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对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区政法委工作要求,实行了一周一研判会议制度并严格落实。
“三个靠前”抓落实,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深溪镇全体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绝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小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
干部工作靠前。深溪镇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化解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要求每月25日前向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报送月排查化解情况,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宣传教育靠前。深溪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开展集中培训,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形式,教育我们的群众正确处理涉法纠纷、邻里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家庭婚恋纠纷等,认真组织学习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三项机制”抓保障,完善排查化解网络
落实层级管理机制。深溪镇党委、镇调委会、村党总支、组级党支部(村民组)为层级的4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由镇党委牵头成立专班负责调解村组无法调解的重大矛盾纠纷;镇调委会负责调处本镇重大疑难和村调委会“久拖不决”或“久调不下”的纠纷;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一般性矛盾纠纷。从而形成的点、线、面结合的镇域全覆盖的三级防范机制,增强了整体防控能力。
落实包保机制。深溪镇将重大、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具体落实到人头,做到 “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
落实工作奖惩机制。深溪镇制定印发了《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奖励实施办法》,在区级奖励政策的基础上,镇级同步奖励,积极鼓励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资金保障到位,同时采取月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每月布置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予以通报、约谈等措施,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从而激发了镇、村、组三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