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绩优成长基金怎么样?
南方绩优成长在适度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业绩质量、成长性和投资价值的权衡和选择,努力为投资者寻求超越基准的投资回报和长期稳定的资产增值,是一种股票型基金。
南方绩优成长基金投资原则和比例:
1、基金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值的10%,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证券的10%;
3、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策略、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4、本基金投资于股权分置改革产生的权证时,任何一个交易日的买入总额不得超过前一个交易日净资产值的0.5%,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权证的市值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净资产值的3%,本公司管理的所有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得超过10%。其他权证的投资比例应符合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认购,基金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拟发行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额,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
6、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并履行适当程序,基金将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由于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原因,如上市公司合并、证券市场波动或基金规模的变化,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协议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符合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般的基金分配方式:
1、分配现金。这是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
2、分配基金单位。应分配的净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者。这种分配形式类似于通常所言的“送股”,实际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资本总额和规模。
3、不分配。既不能送基金单位,也不分配现金,而是将净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列入本金进行再投资,体现为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增加。
基金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方式:
1、红利:是基金因购买公司股票而享有对该公司净利润分配的所得。一般而言,公司对股东的红利分配有现金红利和股票红利两种形式。基金作为长线投资者,其主要目标在于为投资者获取长期、稳定的回报,红利是构成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一个重要部分。所投资股票的红利的多少,是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组合的一个重要标准。
2、股息:是指基金因购买公司的优先股权而享有对该公司净利润分配的所得。股息通常是按一定的比例事先规定的,这是股息与红利的主要区别。与红利相同,股息也构成投资者回报的一个重要部分,股息高低也是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组合的重要标准。
3、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由此可见,债券利息也是构成投资回报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4、买卖证券差价:是指基金资产投资于证券而形成的价差预期年化预期收益,通常也称资本利得。
5、存款利息:指基金资产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这部分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仅占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很小的一个组成部分。开放式基金由于必须随时准备支付基金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存在银行。
6、其他收入:指运用基金资产而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额,如基金因大额交易而从证券商处得到的交易佣金优惠等杂项收入。这部分收入通常数额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