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直属衢州市人民政府,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负责本市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作的机构,于2003年6月在衢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

管理中心核定编制12人,内设综合科、归集使用科、计划财务科三个科室,其主要职责是:(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资料图】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八)承办市政府委托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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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公积金贷款流程

1、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连同夫妻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单身证明)复印件,首期付款发票复印件和经济收入证明。

2、上述申报资料一式二份,由借款人交本中心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申请人。

3、借款申请审查同意后,借款人到指定银行按规定办理房屋抵押有关手续,并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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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1、当存贷比连续二个月低于70%(含)时,一手房执行职工单方最高40万元,双方最高80万贷款额度;二手房按照职工单方最高25万元,双方最高50万元贷款额度执行。

2、当存贷比连续处于70%—85%(含)之间时,保持现行贷款额度执行,即一手房执行单方最高25万,双方最高50万元贷款额度;二手房按单方20万元,双方按35万额度执行。

3、当存贷比连续二个月高于85%时,调低贷款额度,一手房执行职工单方20万,双方40万的标准,二手房职工单方15万元,双方30万元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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