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途径有哪些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步骤是:
1.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到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订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提出鉴定申请的理由等,填写完申请后,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
(相关资料图)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过听证、取证。若发生死亡事件则需请相关的法医进行鉴定;
3.自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三十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将会送达当事人处,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后能否医疗损害赔偿诉讼
医疗事故鉴定后确认属于医疗事故的,与院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医疗损害赔偿之诉。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及证明材料,并且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及被告的基本信息,然后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三、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有几种方式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专家鉴定组成员自行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
找法网提醒您,自行回避是指专家鉴定组成员认为自己有回避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要求回避,也就是说自行回避是专家鉴定组成员负有的一项重要义务。当事人申请回避,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认为专家鉴定组成员有回避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向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提出申请,要求有关人员回避,也就是说申请回避是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当事人申请回避时,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