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人民法院举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集中授牌仪式

为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0月16日,邓州市人民法院举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集中授牌仪式。邓州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路德军,市人大法工委主任余锐,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夏静,市妇联副主席乔雪林,团市委副书记邹柯,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松,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夏莲,全市各中小学校代表、市法院相关部门干警等参加活动。仪式由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闻群英主持。

会上,刘夏莲通报了近年来市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及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情况,并对法院下一步如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

随后,与会领导为邓州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统一授牌。

郝松在讲话中指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授牌仪式,是邓州市教育系统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建立健全多元协作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下一步工作中,如何发挥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作用,他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

最后,市法院从事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冀鹏翀法官就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了现场培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办好家庭教育,不仅事关孩子健康成长,更事关公共福祉。“依法带娃”的时代,不仅需要家庭的参与,更需要社会、学校的多方努力。市法院将坚持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五大原则,准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科学、有效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促进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供稿:何川 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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