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证监会副主席陈华平在2023科创大会上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适时出台资本市场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各板块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科创企业的融资支持。
实际上,自今年6月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第十四届陆家嘴论坛上提出,“适时出台资本市场进一步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政策措施”之后,证监会曾多次提及正在研究制定资本市场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行动方案。8月18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曾介绍行动方案总的思路,即健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引导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激发市场科技创新活力,助推科技企业做优做强,畅通“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郑志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政策出台的背景来看,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短期内不仅有助于提振股市,长期来看,也有助于提高我国科技核心竞争力,在国际竞争中赢得有利地位,具有短期和长期价值,预计监管部门将加快出台进程。
(资料图)
“股债”双轮驱动
精准支持科技创新
今年,全面注册制改革实施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完善,搭建了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一批科技领先、市场认可的科技创新企业陆续登陆资本市场。今年以来,上市新股中,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公司数量和募资金额占比均超过八成。
郑志刚表示,从金融工具的属性来看,权益融资的特点是无需抵押和担保提供资金支持,所以资本市场对于扶持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具有独特优势。此外,IPO也为创投机构投资硬科技项目提供了退出渠道,激励其加大对创新项目的投资,也为创投机构更好发挥其在识别高风险潜在项目方面,提供更好的外部环境。
交易所债市方面,去年,科技创新公司债成功推出后,资本市场建立了“股债双轮驱动”服务创新发展战略的格局。今年4月份,证监会发布《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此后科技创新公司债发行加速。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10月12日,今年以来,科技创新公司债发行2461.9亿元。
优化制度机制
引导资源向科技领域集聚
对于资本市场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系列政策措施,据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包括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建立“绿色通道”,提高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审核注册效率;完善股权激励制度机制;研究更多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的融资品种和方式;适当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估值包容性;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精准支持;引导创投基金更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等。
财通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李美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资本市场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点工作,可以划分为两个环节,即进入资本市场前的培育、以及进入资本市场后提供的支持。
进入资本市场前,对于高科技公司要提供培育和孵化服务,同时对于进入的门槛设计更加灵活。可以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发挥私募创投培育作用,在上市前为科技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培育作用,推动科技公司从区域性股权市场进入高层次资本市场;三是灵活调整进入门槛,推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创企业快速登陆资本市场。
进入资本市场后,需要加强对高科技公司融资支持,包括积极研究更多满足科技型企业需求的融资品种和方式,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估值包容性等。
中原证券策略分析师周建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技产业投资存在一定风险,回报周期较长,需要采用新的思路进行支持,股权激励和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等方面的措施可能更适合科技业的发展特点。
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激发创投基金动力
注册制改革实施以来,超过九成的科创板上市企业、超六成创业板上市企业以及99%的北交所上市企业在上市前都得到了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的资金支持。
9月1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差异化监管和自律管理,在投资退出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吸引更多资金“投小、投早、投科技”,畅通“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此次支持科技创新的一揽子政策举措,还包括“积极支持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发展,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对优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简化登记备案,引导创投基金更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郑志刚认为,为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资高科技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打通“募投管退”各环节的痛点堵点,稳定其预期,降低风险投资成本,是未来的重点。
在周建华看来,资本市场更好地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点是处理好一二级市场关系,平衡好股东、战略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的利益,企业要努力实现良好的经营效益。同时,严格落实退市制度,让优质企业获得更多支持,让落后企业逐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