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中可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
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范围为准。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除此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专利保护权是不被认可的。专利保护期限届满、未缴付年费或主动提出放弃,专利权不再受到保护。
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门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主题名称,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应当写明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与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